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波密县委政法委和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实施。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公开招聘16名专职网格员,属聘用制人员。其中县城扎木社区居委会6个网格共6人,10乡镇所在地基础网格各1人。专职网格员的聘任、管理、使用、分配等由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应聘人员拒不服从工作分配去向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三、工作职责
专职网格员主要履行“七大员”工作职责:
1.收集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2.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3.开展治安巡防的联防员。
4.协管盯控重点人员的教导员。
5.开展法治宣传、群众教育引导的宣传员。
6.协助配合专业维稳力量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战斗员。
7.做好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的服务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民族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3.热爱公益事业,热心基层治理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吃苦耐劳精神。
4.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各类APP软件及拍摄照片,编辑收发文件、信息的技能。
5.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承压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专业技能。
6.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年龄起算以2023年12月15日为准)。
7.同等条件下本辖区未就业大学生或本网格内常住村(居)民优先录取。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36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专职网格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根据本人及配偶机关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地点:波密县老公安局二楼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
a.《波密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c.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d.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e.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电子照片;
f.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
5.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12月18日。
报考者需如实、全面、详细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且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初审不通过。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县委政法委统一制发,由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本人领取。
(二)笔试(占总成绩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县委政法委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等内容;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待定;
4.笔试加分:对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直接在笔试成绩上加分: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退役军人加1分;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者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累计加分。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总成绩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为3-5人。面试考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法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应试者从事网格员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县委政法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四)政审
按照县委政法委提供的录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村委会、户籍所在派出所、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报名对象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及是否存在不予招聘的情况等进行审核。